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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广东省认定香港专业能力评估证书职业能力第一批目录清单的公告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各有关单位:
经我厅组织粤港两地专家对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香港专业能力评估证书的标准内容、考核体系进行比对分析,并经香港职业训练局同意,现公布《广东省认定香港专业能力评估证书职业能力第一批目录清单》(附后)。持有目录清单中所列香港专业能力评估证书人员与持有相同类别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相当,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拟定相关配套的政策措施。
附件:广东省认定香港专业能力评估证书职业能力第一批目录清单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9月15日
附件
广东省认定香港专业能力评估证书职业能力
第一批目录清单
序号 |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名称和级别 |
对应香港职业训练局颁发的证书名称和级别 |
1 |
养老护理员(四级) |
安老服务业健康护理(级别二) |
2 |
美发师(三级) |
美发业美发技术(级别三) |
3 |
美发师(四级) |
美发业美发技术(级别二) |
4 |
美容师(三级) |
美容业美容及美体护理(级别三) |
5 |
美容师(四级) |
美容业美容及美体护理(级别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