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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68号)文件,12月10日举行的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鉴定在取消目录中,考生如愿意参加考试,省中心将按原计划继续组织考试(考场、考试时间不变);考生如不愿意参加本次考试,省中心将根据人社部相关文件的规定退还本次鉴定考核费,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6年12月9日
就业合作伙伴 PARTN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