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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0-26 17:13
近期发现有机构及个人伪造工作证明、经历及培训资料等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为确保职业资格证书严肃性、真实性,根据《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对邱某香等2685名提供虚假鉴定申报材料的考生作出取消所有科目考试成绩、注销职业资格证书的处理(具体证书号详见附件1)。
上述考生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本人到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六楼会议室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2),同时现场提供以下资料供核验: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原申报工作经历佐证材料:个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
3.培训结业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联系地址:广州市惠福东路546号广东就业服务大厦。
联系人:邓远
联系电话:020-83176240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