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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商贸-分享】关于印发《广东省统考类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条件(2016年版)》的通知
点击:505    发布时间: 2016/1/22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公室、考试院),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规范我省统考类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工作,现将《广东省统考类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条件(2016年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信息更新

201611日起,全省统考类职业(工种)须严格按照《广东省统考类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条件(2016年版)》要求申报鉴定。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可在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www.gdosta.org.cn通知公告栏)查询职业(工种)申报条件,省中心公共服务平台系统也将同步更新。

二、集体申报注意事项

组织在校生集体报考的省属全日制院校,要认真做好报名组织工作,正确引导考生个人网上填报信息,统一收集考生报名资料和准备相应集体在校证明材料,经初审盖章后交省鉴定中心进行资料复审和集体缴费。省鉴定中心不再受理院校在校学生个人报考。

三、其他事项

对通过伪造证件、证明等报考材料取得申报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鉴定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所提交的伪造或虚假报考资料与鉴定费用不予退还;已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取消其考试成绩,并对所获职业资格证书做无效处理。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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