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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专业(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点击:782    发布时间: 2016/1/27

为了加强学校与实习单位对学生实习的管理,规范实习生行为,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实习前的实习指导与实习思想教育

学生实习之前,教务处安排有经验的校内外专业教师对实习生进行职业指导与实习思想教育,具体内容包括:

 1、专业实习的综合指导课。

 2、介绍实习单位概况及有关外部环境。

 3、向实习生提出有关要求,主要包括:

  ①关心集体,尊重领导及指导老师,与同事和睦相处,服从安排,听从指挥,时刻想到我是商校学生,做维护商校声誉的积极行动者。

   ②虚心请教,工作积极主动,尽量避免出差错。如发现出差错,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和检讨,听从处理。

   ③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实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④实习期间,应积极参加实习单位的有关政治、业务学习和培训以及有意义的活动。

⑤在实习期间,严格遵守技工学校学生守则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二、实习的类型和组织管理形式


 1、实习分为两种类型:一是集中实习,即由学校统一安排专业对口的实习单位集中安排实习;二是分散实习,即集中实习至少三个月后,经申请批准可由学生自行联系单位实习。

 2、集中实习的,以组为单位。学校指定实习组长、副组长若干名。组长应协助指导老师抓好本组的政治与业务学习、生活纪律管理等工作。

 3、组长每月召集组员学习、讨论或谈实习体会一次,并将有关情况向实习单位和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汇报。

 4、分散实习的学生,实习前须向学校提交接收单位和学生及家长签订的协议书。

三、管理措施


(一)《实习手册》管理办法

 1、集中实习的学生,教学部门制定的实习方案和《实习手册》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发到实习单位的人事部门。

 2、分散实习的学生,自带教学部门制定的实习方案和《实习手册》到实习单位。

 3、《实习手册》按要求填写,实习结束,由实习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好实习鉴定并盖章后,按规定时间分上、下学期各一次上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以作为评定实习成绩的依据,最后以学生实习文件资料存档。

(二)违纪现象的处理办法

 1、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准请事假。确实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必须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并报告组长。组长应每月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汇报本组人员的请假情况。

 2、实习期间,严禁学生从事违法、违规和参加不健康的活动。

 3、实习期间,严禁学生擅自离开实习单位和实习岗位。

 4、实习期间,严禁学生违规操作,损害实习单位的声誉和经济利益。

 5、凡违反实习纪律,视其情节严重,学校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与毕业资格审查挂钩。

四、考核办法


 1、实习评定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等。

 2、实习组长每月向就业指导中心汇报一次,实习结束后,以书面的形式将考勤、考核的情况如实地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汇报。

 3、每组评出先进个人。评比方法,本组民主评议,实习单位推荐,报学校审批。

 4、奖励方法,凡被评为先进个人者,学校发给荣誉证书,并优先推荐就业。

 5、评选先进条件

  ①工作态度好,创造良好效益者。

  ②工作积极热心,受到领导、同事表扬者。

  ③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④为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人民生命财产,能见义勇为者。

  ⑤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⑥拾金不昧、乐于助人者。

  ⑦实习期间受实习单位奖励、表彰者。

  ⑧组长能严格贯彻学校实习管理制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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